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主要实施内容

    1、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,全面普查,摸清家底,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、数量、分布状况、生存环境、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。
    2、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级保护制度。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审标准,经过科学认定后,建立国家级和省、市、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。
    3、运用文字、录音、录象、数字化多媒体等现代化科技手段,对珍贵、濒危并具有历史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、系统和全面的记录,建立档案和数据库。
    4、建立文化传承人(传承单位)的认定和培训机制,通过资助扶持等手段,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。
    5、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,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。同时,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、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、乡村,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。
    6、合理开发利用传统文化资源,推动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日常生活。
    7、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,提高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。
    8、建立起责任明确、运转协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。
    9、建立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专业队伍,培养一大批热爱传统文化、专业知识精湛、具有奉献精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。

发布时间:2013-03-11 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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